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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226众议院2025-02-12政府运作与政治

恢复权力制衡法

YourVoice.Now 摘要

政府机构制定的每一项新联邦法规将在五年后自动失效,除非Congress专门投票决定予以保留。希望续期规定的机构需要在到期日至少一年前向Congress提交公开说明。该法案为军事或外交事务、刑事执法、机构内部管理以及紧急情况相关的法规设置了例外条款。如果你曾经觉得联邦法规不断累积却没有人审查其是否仍然合理,这项法案正是针对这一问题的——不过批评者担心,对依赖现行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而言,这可能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

国会摘要

《恢复制衡法案》 本法案规定,联邦机构在本法案生效后发布的任何适用规则,若未经国会专门重新授权,则在其生效日期后五年自动失效。 适用规则通常是指依据《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制定的规则,但不包括以下情形:依据《行政程序法》特定正式规则制定程序发布的规则;涉及美国军事或外交职能的规则;经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信息和监管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Regulatory Affairs)认定为联邦刑事法律执法所必需的规则;仅限于机构组织、管理或人事事务的规则;或因对人类健康或安全存在紧迫威胁或其他紧急情况而必须发布的规则。 机构不得重新发布、执行、修订已失效的适用规则,也不得采取与其相关的其他监管行动。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或相关机构可监督适用规则的失效程序。 如果发布适用规则的机构希望申请重新授权,须向国会提交报告,内容包括:(1)重新授权的理由;(2)相关适用规则;(3)相关国会委员会主席或首席少数党成员提出的任何建议或请求。

立法主题

行政法与监管程序国会监督

详细信息

国会届次
119th
议院
众议院
状态
translated
行动
提交众议院
行动日期
2025-02-12
添加日期
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