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案已于 2025-12-01 成为公法第 119-44 号。
下方摘要描述的是我们最后审阅的版本;生效文本可能有所不同。
YourVoice.Now 摘要
对普通家庭的影响公民自由刑事司法与正当程序透明度与问责制企业利益2018年阿片类药物法案的预防、治疗和康复项目延续至2030年,大多数项目资金水平有所提高。
对普通家庭的影响
- 一线急救人员过量用药培训 — 年度资金从3600万美元提高到5700万美元
- 康复社区拨款 — 年度资金从500万美元提高到1700万美元
- 成瘾治疗从业人员助学贷款偿还 — 年度资金从2500万美元提高到4000万美元
- 过量逆转药物可及性 — 联邦拨款规则现涵盖任何经批准的逆转药物,不仅限于纳洛酮
- 药物检测用品 — 在法律允许的州,阿片类药物拨款可用于购买芬太尼和赛拉嗪试纸
公民自由
- 污水药物监测 — 被列为CDC拨款可开展的活动,须遵守联邦及州隐私法
- 来电者隐私保护 — 危机热线网络安全报告须保护个人信息
刑事司法与正当程序
- 药物管制类别审查 — 官员须重新审查已获批准的丁丙诺啡-纳洛酮复方制剂的管制类别
透明度与问责制
- 网络安全事件报告 — 危机中心和988网络管理方须报告漏洞
- GAO研究 — 审计长须在180天内评估988生命线的网络风险
- 芬太尼工作组报告 — 须就芬太尼污染毒品应对工作每年向国会报告
- 胎儿酒精谱系障碍项目报告 — 须在本法颁布四年后开始每年向国会报告
- 公众意见征询 — FDA须就其对阿片类止痛药的监管方式开放公众意见征询
- 协调委员会日落 — 跨部门药物使用障碍委员会设定于2030年9月30日终止
企业利益
- 联邦供应商强制要求 — 官员不得要求各州使用特定的药物监测供应商
- 获批处方医师培训提供方 — 若干专业协会被新增至认可名单
- 药房向从业人员配送 — 在安全使用项目下扩展至三级至五级管制药物
详细内容
2018年阿片类药物法案设立的各项拨款项目,如今重新获得资金支持,期限延续至2030年。这些项目的大部分授权此前已在2023年后到期。其中多数项目在恢复授权时获得了更高的资金额度。一线急救人员过量用药培训的年度资金从3600万美元提高到5700万美元。用于建设地方康复社区的拨款从500万美元提高到1700万美元。成瘾治疗从业人员的助学贷款偿还资金从2500万美元提高到4000万美元。孕产妇住院治疗项目的年度资金达到3890万美元。 多个项目现已不再局限于阿片类药物。一线急救人员培训如今涵盖任何药物导致的过量用药,而不仅限于阿片类药物。CDC的过量用药监测项目已被重新设计,用以追踪任何导致过量用药的物质,现在还可以资助污水检测,以发现本地毒品使用趋势。联邦拨款规则现在须将任何经批准的过量逆转药物与纳洛酮同等对待。州和部落阿片类药物拨款现在也可以用于购买芬太尼和赛拉嗪试纸,只要当地法律允许。 988自杀预防生命线现在承担起新的网络安全职责。危机中心和网络管理方必须向联邦官员报告漏洞和事件。这些报告必须保护来电者的个人信息。政府问责局有180天时间研究该生命线面临的网络风险。一个新设立的联邦工作组将专注于芬太尼污染毒品问题,并每年向国会报告。卫生官员还必须审查丁丙诺啡-纳洛酮复方制剂是否应维持其现行管制类别。
国会摘要
《2025年“患者与社区支持法”重新授权法案》。本法重新授权并修订与应对药物使用障碍、过量用药及精神健康相关的项目和活动。(有关本法各条款的更多信息,参见国会研究服务处报告R48864。)第一编——预防。(第101条)本条将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为研究和预防产前及产后药物使用障碍而提供信息、拨款和技术援助的相关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第102条)本条将CDC为开展与非法药物使用相关感染的监测、治疗和教育工作并提供相应拨款的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第103条)本条将CDC开展药物使用和过量用药监测活动(例如支持各州处方药监测计划)、预防和应对药物使用障碍,以及提高公众对阿片类药物及其他物质认知的相关拨款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并加以扩展。本条还授权开展额外活动,包括污水监测,以及收集与过量用药相关风险因素的数据。(第104条)本条重新设立并扩展了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应对“胎儿酒精谱系障碍”(即因产前酒精暴露引发的病症)相关活动的法定授权,包括开展相关研究、教育和公众宣传,以及为受影响个人提供干预与支持服务并为此提供拨款。(第105条)本条规定,CDC在为支持各州处方药监测计划提供拨款时,无权要求各州使用特定供应商或互操作系统,但要求各州遵循基于共识的通用互操作标准的除外。(第106条)本条将向政府实体提供拨款、用以为一线急救人员配备阿片类药物过量逆转药物(如纳洛酮)及相关培训的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并加以扩展。该拨款项目由药物滥用和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局(SAMHSA)负责管理。本条将该项目扩展至:(一)针对阿片类药物以外其他药物过量的治疗和培训;以及(二)使用依适用法律合法上市的药物或器械进行的治疗。现行法律将该项目限定于应对阿片类药物过量,且仅限于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正式批准或许可的药物或器械。(第107条)本条将由SAMHSA管理的“全国儿童创伤应激倡议”及相关活动,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并加以修订。根据该倡议,SAMHSA提供拨款及其他支持,以提升针对青少年及家庭心理创伤服务的质量并扩大其可及性。本条要求受助方开发培训及其他资源,以协作方式落实最佳实践。(第108条)本条要求SAMHSA采取措施,保护“988自杀与危机生命线”免受网络安全威胁。(该生命线是一个三位数号码,可将处于自杀危机或精神健康困扰中的来电者,转接至全国危机中心网络。)本条要求该生命线的网络管理方以及参与其中的地方和区域危机中心,报告已识别的网络安全事件和漏洞。政府问责局须开展一项研究,评估与该生命线相关的网络安全风险和漏洞,并向国会报告调查结果。(第109条)本条将CDC收集并报告与潜在童年创伤经历相关的特定公共卫生数据的活动,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第110条)本条将一个跨部门药物使用障碍委员会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设立一个应对非法药物芬太尼污染问题的跨机构工作组,并扩展SAMHSA的部分活动,纳入支持提高青少年对合成阿片类药物危害认知的相关策略。(第111条)本条要求HHS就居家安全药物处置系统发布指导意见。(第112条)本条要求HHS公布一项计划,用以评估已获批准的阿片类镇痛药(即阿片类止痛药)对公共健康的影响,包括FDA在风险-收益评估方面所采取行动的最新进展,以及支持非成瘾性医疗产品的研发与批准工作。HHS须就FDA对阿片类镇痛药的监管提供公众意见征询机会。(第113条)本条为SAMHSA的“州阿片类药物应对拨款”和“部落阿片类药物应对拨款”提供法定授权,允许在联邦和州法律许可范围内,将资金用于便利获取药物检测技术,例如芬太尼和赛拉嗪试纸。第二编——治疗。(第201条)本条将由SAMHSA下属药物滥用治疗中心管理的“孕产妇住院治疗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该项目通过拨款资助为患有药物使用障碍的孕妇及产后妇女提供服务,包括治疗、康复支持及个案管理服务。本条还明确允许受助方开展外展活动,重点面向受孕产妇药物使用障碍影响尤为严重的妇女群体。(第202条)本条为“少数族裔奖学金计划”提供法定授权,将成瘾医学领域的培训奖学金纳入其中。该计划由SAMHSA管理,为攻读研究生学位、并计划从事应对少数族裔群体精神或药物使用障碍工作的人员提供奖学金资助。(第203条)本条将由卫生资源与服务管理局(HRSA)管理的“专业人员行为健康人才教育与培训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该项目向教育机构和项目提供拨款,用以招募和培养精神健康与行为健康领域的学生。(第204条)本条将由HRSA管理的“药物使用障碍治疗与康复助学贷款偿还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该项目为同意在卫生专业人员短缺或过量用药率较高地区,直接提供药物使用障碍治疗或康复支持服务的医疗从业人员偿还教育贷款。(第206条)本条将一个跨机构工作组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并加以扩展,该工作组须就以下事项提出建议:(一)预防和减轻青少年创伤的最佳实践;以及(二)协调联邦政府对受药物使用障碍及其他创伤影响家庭的应对措施。(第208条)本条要求SAMHSA审查各州如何使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整体拨款”项目资金应对首发精神病,包括为早期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及有严重情绪障碍儿童提供循证服务的使用情况。SAMHSA须就审查结果向国会报告,并据此更新该整体拨款项目的指导意见。(第209条)本条要求HHS审查相关数据,如认定适当,须请求缉毒署(DEA)依据《受管制物质法》修订含丁丙诺啡和纳洛酮复方制剂的管制类别。DEA须审查此类请求,并决定是否修订相应管制类别。(第210条)本条要求,HHS今后就应对阿片类药物使用障碍的拨款项目发布新法规或指导意见时,凡提及阿片类药物过量逆转药物(如纳洛酮)之处,均须广义地涵盖任何经FDA批准的阿片类药物过量逆转药物。本法颁布后一年内,HHS须相应更新此前发布、适用于“州阿片类药物应对拨款”、“部落阿片类药物应对拨款”或其他若干药物使用障碍预防相关拨款的法规或指导意见中的所有相关表述。(第211条)本条要求HHS召集公共和私营部门利益相关方举行公开圆桌会议,讨论在精神健康和药物使用障碍服务提供者中扩大电子健康记录使用的问题。HHS须就圆桌会议围绕特定议题所得结果向国会报告。第三编——康复。(第301条)本条将由SAMHSA下属药物滥用治疗中心管理的“康复社区建设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该项目向特定社区非营利组织提供拨款,用以为患有药物使用障碍的个人开发并提供协调一致的社区及全州范围康复支持服务。(第302条)本条将由SAMHSA管理的“全国同伴主导成瘾康复支持培训与技术援助中心”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并加以扩展。该中心为公共和私营非营利实体提供与药物使用障碍及并发症(即与药物使用障碍并存的精神健康状况)康复支持服务相关的培训和资源。本条将该中心的职能扩展至同伴支持专员的职业发展,以及非临床场所下的康复支持服务。本条还将一个区域技术援助中心授权至2030财年,以支持该中心满足特定区域需求的能力。(第303条)本条将向非营利组织提供拨款、用以设立或运营提供全面治疗和康复支持服务的阿片类药物康复中心的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该拨款项目由SAMHSA管理。(第304条)本条将由SAMHSA管理的“预防青少年过量用药:治疗、康复、教育、意识与培训”(PYO-TREAT)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并加以修订。PYO-TREAT项目向教育机构和公共实体提供拨款及其他支持,用于儿童和青年群体的药物使用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本条修订该项目,提供法定授权以:(一)要求申请方提交在拨款结束后维持项目活动的计划;以及(二)将符合条件的受助方范围扩大至地方教育机构联合体。SAMHSA须就PYO-TREAT项目的成效向国会报告。(第305条)本条将由SAMHSA管理的“治疗、康复与就业支持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并加以扩展。该项目向公共和私营非营利实体提供拨款,以支持正在接受药物使用障碍及并发症治疗和康复的个人独立生活并参与劳动力市场。本条授权将此类拨款资金的5%用于交通服务,并要求受助方报告项目参与者的就业和收入情况。此外,本条还将由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管理的“康复住房试点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该项目协助各州为正在从药物使用障碍中康复的个人提供长达两年的稳定临时住房。(第306条)本条将由劳工部管理的“社区支持:通过劳动力发展促进阿片类药物康复项目”重新授权至2030财年。该项目向公共实体提供拨款,通过筛查与支持服务、培训以及与雇主对接等活动,应对药物使用障碍带来的经济和劳动力相关影响。(第307条)本条要求HHS召开一次公开会议,讨论如何提高公众对SAMHSA所提供拨款的知晓度和可及性。根据会议中收到的利益相关方反馈,HHS须对相关网站进行改进,并向国会报告。第四编——其他事项。(第401条)本条允许药房向处方医师配送非由该医师直接施用(即患者自行施用)的三级至五级管制物质,前提是该管制物质须适用一项风险评估与缓解策略,以确保患者安全使用,包括由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用药后监测。(第402条)本条扩大了可为向DEA登记以配发(即开具处方或施用)二级至五级管制物质的从业人员,提供所需培训或教育的机构类型。本条具有溯及力,视为自2022年12月29日起生效。
立法主题
详细信息
- 国会届次
- 119th
- 议院
- 众议院
- 状态
- 已总结
- 行动
- 公法
- 行动日期
- 2025-12-01
- 添加日期
-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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