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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3248众议院2025-05-07金融与金融业

美国所有权与韧性法案

YourVoice.Now 摘要

工人与就业企业利益透明度与问责制刑事司法与正当程序定向与无关条款

每年提供最高5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让员工无需自付现金就能买下自己工作的公司。

工人与就业

独立专家须评判价格是否公允——须在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前完成

公司必须指定一名与卖方没有关联的外部受托人。该受托人须聘请外部评估机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价格、条款及贷款成本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公允。

员工可对出售公司进行表决——按其账户中的股份行使

计划中的每位员工均可指示如何就公司出售事宜对其账户中的股份进行表决。尚未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将按相同比例进行表决。

出售所得由全体员工共享——按工资比例分配

如果该员工所有制公司日后被出售给外部买家,所得款项须按照计划中所有股份均已分配的方式进行分割。每位员工所得份额与其工资挂钩。

员工不得为收购出资——不允许降薪筹资

被出售公司的员工不得投入自己的资金为交易提供资金。这意味着不允许通过降薪或动用退休储蓄来筹资。出售自己已持有股份的员工是例外。

企业利益

联邦担保覆盖投资公司的债务——每年50亿美元

商务部将为这些持牌公司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提供担保,美国政府的完全信用为其背书。上限为每年50亿美元,单个公司最高5亿美元。

基金借款上限被豁免——仅适用于联邦担保的债务

一部1940年的投资者保护法律限制了注册基金可以其资产借款的额度。当商务部为债务提供担保时,这一限额将不适用于这些公司。

涉及国家安全的交易可获得额外借款空间——上限7500万美元

公司投入到其认定为关乎国家安全的行业、在美国从事制造的企业中的资金,不计入其借款上限。该优惠的上限为7500万美元或公司自有资本的四分之一。

符合条件的公司没有规模限制——大型企业也可参与

以此方式收购的企业无需通过小企业规模测试。大型私营公司可与街角小店获得同样的融资待遇。

透明度与问责制

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须说明纳税人的损失

商务部每年必须向国会报告该项目的运行情况,包括政府在担保方面的损失。还须对当年正在发生的损失进行估算。

旋转门禁令——公司两年内不得聘用商务部审查人员

持牌公司须同意不聘用或留用曾在商务部任职、且对其资金决定有发言权的人员。该禁令自获得帮助之日起持续两年,并向前追溯一年。

公司须披露为加快审批而支付款项的对象

在商务部承诺提供任何担保资金之前,公司管理层须提交为推动其申请进展而聘用的所有律师或代理人的姓名,以及支付给他们的费用。

自我交易须公开披露——具体规则由商务部制定

商务部须为持牌公司与其自身高管、董事或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制定规则。这些规则必须要求公开披露。

该项目在20年后停止发放许可——已有交易将继续进行

在首个许可发放20年后,商务部将不得再发放新的许可。已获得许可的公司仍可继续提取已承诺给它们的资金。

刑事司法与正当程序

重罪记录将终身禁止在投资公司任职——除非商务部同意

任何被判犯有重罪,或犯有涉及不诚实或违反信托义务罪行的人,均不得在这些持牌公司中任职或担任顾问。在民事案件中被认定负有欺诈责任的人同样受此禁令约束。该禁令没有设定期限,但商务部长可书面同意例外情况。

定向与无关条款

导师公司可获得额外借款空间——最高3500万美元

同意指导新设“学徒”公司的公司,其自身借款上限将提高1750万美元。如果该导师公司经营两家或以上持牌公司,提高幅度为3500万美元。

关于本法案的更多内容

如果你工作的公司老板退休或出售公司,这项法案可能让员工成为买家。它会在商务部设立一个项目,帮助支付这类收购的费用。买家将是员工持股计划(ESOP,一种为员工持有公司股票的信托)或员工所有制合作社。除非你的雇主经历这样的出售,否则你的情况不会有任何变化。商务部将在法案成为法律后的18个月内开始接受申请。首批公司将在两年内获得许可。 资金将来自私营投资公司,由政府在背后提供支持。商务部将许可这些公司,并为其发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每年最多可担保50亿美元,单个公司最多可获得5亿美元担保。每家公司必须先自行投入至少1000万美元资金。公司须为每笔担保支付3%的费用。这笔费用加上利息,旨在覆盖该项目给公众带来的成本。 本法案还为这类出售交易设定了规则。员工不得被要求放弃工资或退休储蓄来为交易提供资金。外部受托人必须聘请外部专家来判断价格是否公允。员工将对公司日后的任何出售进行表决。如果公司被出售,所有员工将根据各自的工资分享所得款项。 监督与担保同步进行。商务部每年必须向国会报告政府的损失金额。公司必须说明它们为加快申请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在获得帮助后的两年内,公司不得聘用曾负责其案件的商务部工作人员。关于自我交易的规则必须包括公开披露。20年后,将不再许可新公司。

国会摘要

美国所有权与韧性法案。本法案设立一项投资机制,支持私营企业转为员工所有制企业。具体而言,商务部须设立一项投资机制,为其许可的所有权投资公司(OIC)提供杠杆支持。根据本法案,所有权投资公司管理资金,用于为私营企业出售给员工持股计划(ESOP)或符合条件的员工所有制合作社提供融资;有权借款并发行证券或其他债务工具为出售提供融资;且由美国政府的完全信用担保支付所有此类款项。在向员工持股计划出售的交易中,须指定一名独立受托人,从独立财务顾问处获取关于该投资的公允性意见。新设立的所有权投资公司可通过本法案设立的“学徒所有权投资公司”计划,由其他所有权投资公司提供指导。本法案还规定了私人资本要求、第三方债务限制以及执法条款。

详细信息

国会届次
119th
议院
众议院
状态
已总结
行动
提交众议院
行动日期
2025-05-07
添加日期
2026-05-05
来源
Congress.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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