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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7084众议院2026-03-20交通与公共工程

2026年保护美国海外财产法

YourVoice.Now 摘要

如果西半球某个与美国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没收或国有化美国公司或个人拥有的港口、海湾或海运码头,总统可以禁止使用该港口的任何船只进入美国水域或在美国港口转运货物。该禁令将持续有效,直至外国政府归还财产、以可兑换货币支付全额赔偿,或以令总统满意的方式解决争端为止。紧急情况以及财产所有者授权使用该设施的船只除外。这项法案针对的是贸易伙伴侵占美国拥有的基础设施后,仍试图照旧通过美国港口开展业务的情形。

国会摘要

《2026年保护美国海外财产法》 本法案授权总统禁止船只进入美国,前提是该船只曾停靠任何被西半球与美国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国有化或征用(如没收)的美国港口、码头或海上航站楼。 根据本法案,如一艘船只曾停靠原由美国实体或个人拥有、持有或控制、但已被位于西半球且与美国签有现行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政府国有化或征用的港口、码头或海上航站楼,总统可禁止该船只入境及在美国境内运营。 禁令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总统认定(1)相关国家已恢复被国有化或征用财产的所有权,(2)相关国家已就被国有化或征用的财产提供双方均可接受的补偿,(3)禁令的适用条件已不再成立,或(4)争议已以总统满意的方式得到解决。本法案允许依本法案或现行法律被禁止入境的特定外国船只,在遭遇紧急情况(涉及船只本身或船上人员)时进入美国,以及在美国财产所有者授予进入相关设施权限的特定情形下进入。

详细信息

国会届次
119th
议院
众议院
状态
translated
行动
报告至众议院
行动日期
2026-03-20
添加日期
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