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TANF(贫困家庭临时援助,即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现金援助及相关服务的联邦整笔拨款)的各州,将在本法案下面临新的支出规则和问责要求。联邦TANF资金只能用于帮助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两倍的家庭,各州须在两个财政年度内用完拨款,而非长期积累大量结余。各州还须证明联邦资金是在补充(而非取代)本州自有支出,并须遵守目前适用于联邦机构的联邦不当支出追踪法规。上述变化自2027年10月1日起生效。
对普通家庭的影响
- TANF资格定向 — 将联邦资金限定用于贫困线200%以下的家庭,将更多资源引导至低收入群体
- 各州在TANF支出方面的灵活性 — 增加支出期限和预留上限,限制各州将资金结存备用的能力
透明度与问责制
- 不当支付追踪 — 将《联邦支付诚信信息法》标准适用于各州的TANF项目
- 各州补充资金认证 — 要求州首席行政官宣誓联邦资金不会取代州级支出
- 欺诈减少计划 — 要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向国会提交十年内消除TANF不当支出的计划
国会摘要
防止TANF浪费、欺诈和滥用法案 本法案限制各州使用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ANF)资金的方式和时间,并为所有获得TANF资助的援助和服务设立资格门槛。 目前,各州自行设定TANF现金援助的资格门槛。本法案为TANF家庭援助拨款资助的所有援助和服务(包括非现金福利)设立统一的资格上限,规定只有收入低于联邦贫困指导线200%的家庭方可获得TANF资助的援助和服务。 此外,本法案一般要求各州在获得TANF拨款后的下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前承诺使用这些资金,并在获得拨款后第二个财政年度结束前完成支出,同时允许各州为未来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TANF资金(目前对TANF资金的使用期限没有任何要求)。 本法案还明确要求各州使用联邦TANF资金来补充(而非取代)各州和地方对TANF支持项目的资助。 各州必须采取具体措施,追踪并报告联邦资金的不当支出情况(如超额支付、少额支付、向不合格受益人支付等)。在本法案颁布后一年内,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必须向国会提交一项计划,旨在十年内减少或消除各州在TANF项目下的不当支出。
详细信息
- 国会届次
- 119th
- 议院
- 众议院
- 状态
- 已总结
- 行动
- 报告至众议院
- 行动日期
- 2026-05-29
- 添加日期
-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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