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 IT DOWN法案》将在网上未经当事人同意发布其私密影像定为联邦犯罪,涵盖真实照片及人工智能生成的「数字伪造物」(即以假乱真的深度伪造影像)。发布成年人私密影像者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发布未成年人私密影像者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威胁发布为目的者可判处较短刑期。被定罪者须没收与犯罪相关的财物,并向受害者支付赔偿,但执法、法律、医疗及善意举报目的除外。该法律还要求托管用户生成内容的网络平台——包括社交媒体、论坛及类似网站——建立明确的举报机制,供人们举报非自愿传播的私密影像,并须在收到有效举报后48小时内删除相关影像及已知的完全相同副本。平台须在一年内发布通俗易懂的说明,解释上述处理流程;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执法,将违规行为视为不公平或欺骗性商业行为。善意删除被举报内容的平台,即使该影像事后被证明合法,也可免受诉讼追究。宽带互联网服务商、电子邮件及内容主要为预先筛选而非用户生成的网站均获豁免,且该法律不影响现行儿童剥削相关法规的效力。
公民自由
- 平台内容下架压力——48小时下架义务适用于即便事后被证明合法的内容
- 平台善意删除免责——善意下架内容可免受法律追究,无论结果如何
透明度与问责制
- 平台信息披露义务——受约束网站须发布通俗易懂的通知与下架程序说明
- 联邦贸易委员会执法权延伸——扩展至其通常管辖范围之外的非营利组织
国会摘要
《打击利用技术性深度伪造封堵网络已知剥削行为工具法》(简称TAKE IT DOWN Act) 该法案总体上禁止在网上未经当事人同意发布其私密视觉影像(包括真实影像和电脑合成影像),并要求特定网络平台(如社交媒体平台)在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删除此类影像。 具体而言,该法案禁止在网上发布以下私密视觉影像:成年当事人的影像——发布意图是对当事人造成伤害或事实上已造成伤害,且未经当事人同意,或在真实影像的情形下,影像系在当事人有合理隐私期待的情况下创作或获取;未成年当事人的影像——发布意图是虐待或骚扰未成年人,或为满足任何人的性欲。 违规者须承担强制性赔偿责任及刑事处罚,包括监禁、罚款或两者并处。以威胁发布当事人私密视觉影像为目的的行为同样被禁止,并须承担刑事处罚。 此外,受约束的平台须建立相应机制,允许私密视觉影像当事人通知平台存在未经其同意发布的涉及本人的影像,并请求删除。受约束的平台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删除此类影像。根据该法案,受约束的平台是指主要为用户生成内容提供发布平台的公共网站、网络服务或应用程序。
立法主题
详细信息
- 国会届次
- 119th
- 议院
- 参议院
- 状态
- 已总结
- 行动
- 公法
- 行动日期
- 2025-05-19
- 添加日期
- 202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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