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期五年的联邦青少年司法资助计划再授权,资助各州及地方努力将青少年与成人监狱分离,并改进缓刑、转移和恢复性实践项目。法案收紧各州必须遵守的规则:到2028年9月,各州必须停止使用“有效法庭命令”例外条款来对身份违法行为(如逃学或离家出走等如果是成年人就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青少年予以监禁,法官在将青少年安置在任何成人监狱之前将面临更严格的时间限制和书面认定要求。法案还要求各州收集更多人口学类别的数据 — 在现有的种族、性别和残疾追踪基础上新增宗教、国籍和性取向 — 并资助旨在减少种族差异的项目。资金授权至2030财年。
刑事司法与正当程序
- 因身份违法对青少年予以监禁 — “有效法庭命令”例外在2028年9月前逐步取消
- 因违反身份违法行为命令对青少年的最长拘留期 — 上限7天,不得续期
- 将青少年安置于成人监狱 — 法庭须每30至45天举行复审听证,在缺乏书面正当理由情况下不超过180天
- 转移分流和恢复性实践项目 — 加入州统一资助的合格用途
透明度与问责制
- 人口学数据收集 — 宗教、国籍和性取向加入必报类别
- 书面认定要求 — 法庭必须记录将青少年安置于安全拘留或成人设施的依据
- 种族和民族差异项目 — 加入州统一资助的合格用途
国会摘要
2025年青少年司法和违法预防再授权法案 — 本法案将以下项目和活动再授权至2030财年:(1)《青少年司法和违法预防法》(JJDPA)第二编下的项目和活动,包括州统一资助计划;以及(2)JJDPA第五编下的项目和活动,包括地方违法预防激励资助计划。法案还对州统一资助计划进行修改。具体而言,法案允许各州将统一资助资金用于:解决种族和民族差异的项目、收集少年司法系统中青少年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将青少年从司法系统转移分流,以及支持遵守核心要求的倡议。(现行法律要求各州遵守四项核心要求才能获得统一资助资金的全额拨付。)此外,法案限制对身份违法者去机构化(DSO)核心要求的例外。DSO核心要求禁止安全拘留或关押犯下身份违法行为(即如果由成年人犯下则不属于犯罪的违法行为)的青少年,但某些情况除外,包括青少年违反法庭命令的情形。法案禁止从2029财年起使用此例外,除非这样做符合《青少年州际协约》及其他要求。
详细信息
- 国会届次
- 119th
- 议院
- 参议院
- 状态
- 已总结
- 行动
- 提交参议院
- 行动日期
- 2025-07-10
- 添加日期
-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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