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仪表板
S-4203参议院2026-03-25政府运作与政治

2026年选民赋权法案

YourVoice.Now 摘要

公民自由刑事司法与正当程序透明度与问责制你的钱企业利益

为联邦选举设立统一的全国性规则——自动登记、15天提前投票、面向所有人的邮寄投票,以及免费的选票邮资。

公民自由

网上选民登记——2027年前各州均须提供

每个州都必须允许你在其官方选举网站上申请登记并更新个人信息。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1日,对于无法按期完成的州,可获宽限至2029年。

自动选民登记——除非你明确拒绝,否则自动为你登记

指定机构会将你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地址发送给选举官员。除非你明确拒绝,否则你将被自动登记,这项规定从2028年1月1日起生效。

16岁起登记投票——各州须接受提前登记申请

各州不得仅因申请人年满16或17岁就拒绝其登记表。18岁以下人员仍无法投票,登记表只是先行保留。

当日选民登记——选举日当天及提前投票期间均可办理

你可以在投票站现场登记或更正登记信息,并当天投票。这项规定从2028年11月大选开始实施。

提前投票——每州至少15天,包括周末

提前投票期为选举日前15天,每天至少开放10小时,其中部分时段须安排在早上9点之前和下午5点之后。该规定从2028年11月开始实施。

无理由邮寄投票——无需身份证明或见证人

各州不得询问你申请邮寄选票的原因,也不得要求你出示身份证明或经过公证。你可以在线申请,并留在名单上以便后续选举继续使用。

更正被拒邮寄选票的机会——收到通知后有10天时间

如果你的签名缺失或不一致,官员必须尝试通过邮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联系你。须由来自不同政党、经过培训的两名官员一致认定,选票才能被判定为签名不符。

迟到的邮寄选票也会被计入——只要选举日当天或之前已盖邮戳

只要选票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寄出,并在10天内送达选举办公室,就必须予以计入。各州仍可以选择计入更晚送达的选票。

安全的选票投递箱——全州范围内须设置,选举前45天开放

每个选举办公室至少须设置一个投递箱,此外每2万名登记选民须再增设一个。投递箱在选举前45天开放,并与投票站同时关闭。

车内投票——各州不得禁止在车内投票

已提供车内投票的地方可以继续保留这一方式,各州不得取消这一选项。该规定从2028年11月大选开始实施。

学生证或签署声明——在需要出示选民身份证明的地方均可采用

在实行选民身份证明规定的州,你可以改为签署一份具有伪证责任的声明。这项替代方式不适用于通过邮寄方式首次登记的选民。

重罪定罪后的投票权——出狱后即恢复

投票限制只适用于正在服重罪监禁刑期的人员。缓刑、假释期间以及已服满刑期的人员将不再被禁止参与联邦选举投票。

免受长时间排队之苦——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各州必须增加投票机、投票站工作人员和相关物资,以缩短等候时间。这项规定在本法案成为法律后180天生效。

监护安排下的投票权——予以保留,除非法官另有裁定

只有在法官找到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各州才能裁定处于监护安排下的人员不能投票。判断标准是该人是否能够表达投票意愿。

残障人士的投票权——选票、网站和投票站均须无障碍化

各州须运营一个无障碍选举网站,让残障选民能够申请并寄回缺席选票。所有投票站须在2029年1月1日前实现无障碍化。

免受大规模选民登记质疑之扰——禁止选民笼式核查

官员不得仅凭退回邮件或姓名的粗略匹配就将选民除名。个人提出质疑须基于亲身了解并以书面形式宣誓,且不得在选举日当天提出。

免于被从选民名册中移除的保护——各州须掌握更多匹配信息才能移除

若要依据另一州的数据将你除名,官员须核对你的全名、出生日期和社会保障号后四位。这些核查须在选举前六个月完成。

部落土地上的投票——部落可以设立选票领取点

部落可以在每个投票区指定一处建筑作为选票领取点,选民可以将其登记为自己的地址。各州还必须将选票寄送到该地点,无需选民提出书面申请。

大学校园内的选民登记——学校须为学生办理登记或提醒学生登记

大学要么通过自动登记系统为学生办理登记,要么发放登记表并提醒学生登记。每个校区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投票事宜。

军人及海外选票——各州若延误,须以快递方式寄送

各州将不再有权豁免面向军人和海外选民的45天邮寄截止期限。一旦错过期限,州须自费以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寄送选票。

政府记录的隐私——除非你拒绝,否则会与选举官员共享

涉及的机构包括车管所、医疗补助、失业救济、退伍军人事务部、社会保障局、大学,以及负责枪支许可的州机构。每个机构都必须事先告知你,并给你拒绝的机会。

刑事司法与正当程序

就投票方式撒谎设为新的联邦罪行——最高5年监禁

该禁令涵盖在选举前60天内,为阻止他人投票而故意就投票时间、地点、规则作出虚假陈述,或伪造背书的行为。罚款最高可达10万美元。

恐吓选民的处罚——从最高1年监禁提高到最高5年监禁

威胁或恐吓选民本已属于联邦罪行。最高监禁刑期将从1年提高到5年,罚款最高可达10万美元。

阻挠选民登记设为新的联邦罪行——最高5年监禁

以不正当手段阻止他人登记,或阻止他人帮助别人登记,将构成犯罪。未遂与既遂同等论处。

大规模质疑选民资格设为新的联邦罪行——最高1年监禁

明知却仍质疑选民资格、意图将符合资格的人除名,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每质疑一名选民都单独构成一项罪行。

透明度与问责制

可供你自行核对的纸质选票——每一次联邦选举投票均须提供

每位选民都将获得一张耐久的纸质选票,可手写填涂,也可使用仅具备标记功能的机器填涂。该规定从2028年开始实施,仍在使用旧设备的地方则延至2030年。

人工计票用于解决争议——纸质选票结果优先于机器统计结果

在任何重新计票或审计中,纸质选票均为正式选票。如果纸质结果与机器结果不一致,以纸质结果为准,除非法院认定选票遭到篡改。

选民被移除的公开记录——各州须公布移除理由

各州须将选民记录的每一次变更留存至少两年,并注明每次移除的理由。任何人都可以查阅这些记录,包括通过网络查阅。

在线追踪你的邮寄选票——查看其是否被接受或拒绝

各州须运行一套系统,显示你的选票是否已送达并被接受。如果选票被拒绝,州须说明理由。

选举官员不得在自己监督的选举中参选

州最高选举官员不得在自己所监督的联邦候选人竞选活动中担任职务或为其筹款。若本人退出对该场选举的管理职责,仍可自行参选。

就选举规则提起诉讼的权利——选民可以诉诸法院

选民可以向司法部投诉,也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包括就纸质选票的权利提起诉讼。

各州因军人选票延误而面临的罚款——最高22万美元

各州若错过军人及海外选票的寄送期限,首次违规最高可被罚款11万美元,此后每次违规最高可被罚款22万美元。

选举协助委员会获得续期——支出上限被取消

该委员会目前在法律中的拨款授权仍写的是2003年至2005年。本法案为其自2026年起每年提供拨款,并取消每年1000万美元的上限。

选举机构须遵守联邦采购规则——相关豁免被废除

该委员会此前一直豁免于通常的联邦采购规则。本法案成为法律后签署的合同将不再享有这一豁免。

司法部须纠正虚假投票信息——在各州未予纠正时

如果虚假投票信息传播开来而州官员未予纠正,司法部长须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且不得偏向任何候选人或政党。

你的钱

邮寄选票的免费邮资——由各州承担邮费

你所在的州或县在向你邮寄选票、缺席投票申请表和登记表时,须预付邮资。这项规定在本法案成为法律后90天生效。

企业利益

禁止使用外国选票用纸——美国造纸厂和印刷商由此获得订单

所有用于联邦选举的纸质选票都必须在美国境内、使用美国制造的纸张印刷。这项工作不得外包给外国供应商。

关于本法案的更多内容

投票将适用同一套全国性规则,大多数步骤对你来说会变得更简单。当你在车管所、医疗补助、退伍军人事务部或大学办理相关事务时,各州都必须为你办理选民登记。你可以选择退出。你也可以在网上登记,或在选举日当天登记。任何选民都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投票,无需提供理由、身份证明或见证人。寄回选票不会花你一分钱,因为你所在的州会预付邮资。免费邮资将在本法案成为法律后90天开始实施。大多数登记方面的变化将从202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每个州都将提供至少15天的提前投票,包括周末在内。选举办公室将保持安全投递箱开放45天。任何选民排队等候的时间都不会超过30分钟。各州不得禁止车内投票。在要求出示身份证明的州,签署声明或学生证也可以作为凭证。只要选票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盖上邮戳,并在10天内送达,就会被计入。如果你的邮寄选票签名出现问题,你将获得10天时间进行更正。选票、投票站和选举网站都必须为残障选民提供无障碍支持。 曾被判重罪的人一旦出狱,就可以在联邦选举中投票。这项变化将在本法案成为法律后立即生效。新设立的联邦罪行最高可处10万美元罚款和5年监禁,涵盖就投票的时间、地点或资格撒谎的行为,也涵盖阻止他人登记或投票的行为。恐吓选民的处罚将从最高1年监禁提高到最高5年监禁。 投票机必须打印出你可以自行核对的纸质选票。在重新计票时,这些纸质选票的人工计票结果将优先于机器统计结果。各州必须公布将选民从名册中移除的理由。州务卿不得在自己负责监督的选举中参选。选民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这些规定。选举协助委员会将获得续期,其年度支出上限也将被取消。

国会摘要

2026年选民赋权法案本法案扩大选民登记和投票渠道。具体而言,本法案通过要求各州(1)提供在线选民登记,(2)建立自动选民登记制度,(3)允许当日登记,以及(4)接受18岁以下人员提交的选民登记申请,从而扩大选民登记范围。此外,本法案限制将选民从选民名册中移除,并禁止干扰选民登记或投票。其次,本法案要求各州允许残障人士使用缺席登记程序,并在联邦选举中以缺席选票投票。本法案还禁止“选民笼式核查”(即向选民名册上的地址寄送邮件,汇总无法投递的邮件清单,并利用该清单将已登记选民从名册中移除的做法)。此外,本法案通过要求各州允许提前投票和无附加条件的邮寄投票,扩大投票渠道。本法案还要求各州设置安全的投递箱,供选民投放已填写完成的缺席选票。此外,本法案规定,美国公民在任何联邦选举中的投票权,不得因其曾被判犯有刑事罪行而被拒绝或限制,除非该公民在选举时正在服重罪刑期。最后,本法案永久性地重新授权选举协助委员会(EAC),并指示该委员会向各州提供拨款,用于开展指定活动,包括实施自动选民登记制度。

详细信息

国会届次
119th
议院
参议院
状态
已总结
行动
提交参议院
行动日期
2026-03-25
添加日期
2026-04-28
来源
Congress.gov →

喜欢这种一看就懂的法案解读吗?

我们正在开发一款 App,为国会的每项法案都提供这种简明解读,也让您可以直接向民选代表表达投票意向。我们是一支小团队,正准备上线,希望让投资人看到真实的用户需求。希望您能成为其中一员。帮我们一起把它做出来。留下您的电子邮箱,App 上线的第一时间,我们就通知您。

默认情况下,我们只会在应用上线时给您发一封邮件。除非您在下方选择订阅,否则不会再收到其他邮件。我们不会分享或出售您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