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斯·考斯韦尔与安妮·沙利文·梅西法》将修改《残疾人教育法》(IDEA)的部分内容,以加强针对失聪、听力受损、聋伴多重残疾、失明或视力受损、或盲聋儿童的特殊教育及早期干预服务。各州须识别出这些学生,即便他们在官方分类中被归入其他残疾类别;须在两年内提交书面合规补充文件,说明如何提供美国手语和盲文教学等服务;并须保持完整的专门安置体系——将关闭一所聋人学校或盲人学校视为对特殊教育经费的非法削减。本法案将要求针对每一类学生开展量身定制的评估(例如语言能力评估和盲文能力评估),并将感官障碍学生教师和一对一干预专员纳入合格早期干预人员名单,同时指示教育部扩大针对这些专业人员的培训项目。本法案将设立一个新的「安妮·沙利文·梅西视觉障碍与教育卓越中心」,由非营利组织和高校联合体运营,合同期至少五年,资金来源为「必要金额」(视需要拨付),且每年拨款结转下一年度的比例不得超过15%。教育部长须监督各州的合规情况并向国会报告结果,至少每五年审查并重新发布一次长期政策指导文件,并须发布新规定,明确「盲聋」和「干预服务」的定义。受影响最大的群体包括这些儿童的家庭、特殊教育教师、教育口译员以及各州教育机构。
透明度与问责制
- 联邦监督 — 部长须跟踪各州合规情况并向国会报告结果
- 州报告要求 — 各州须统计并报告被归入其他类别的感官障碍学生
- 强制性政策指导审查 — 联邦指导文件须至少每五年审查并重新发布一次
- 规则制定要求 — 部长须通过公告评论程序发布新规,明确「盲聋」和「干预服务」的定义
- 顾问委员会利益冲突规定 — 委员会成员被禁止与联合体实体存在财务关联
- 《联邦顾问委员会法》适用范围 — 新设立的安妮·沙利文·梅西中心顾问委员会获得豁免
国会摘要
《艾丽斯·考斯韦尔与安妮·沙利文·梅西法》本法案扩大了针对失聪、听力受损、聋伴多重残疾、失明、视力受损或盲聋儿童及青少年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例如,本法案要求各州更具体地识别和评估失聪、听力受损、聋伴多重残疾、失明、视力受损或盲聋儿童,以便更好地提供相应服务。此外,若某州关闭一所专门为失明或失聪儿童服务的特殊学校,该州用于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的财政支持将随之减少。本法案还授权提供支持,包括用于培训特殊教育人员的拨款,以培养能够胜任失聪、听力受损、聋伴多重残疾、失明、视力受损或盲聋儿童教学工作的合格教师及早期干预专家。最后,本法案在教育部内设立「安妮·沙利文·梅西视觉障碍与教育卓越中心」,以更好地支持接受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的视觉障碍学生。
详细信息
- 国会届次
- 119th
- 议院
- 参议院
- 状态
- 已总结
- 行动
- 提交参议院
- 行动日期
- 2026-06-03
- 添加日期
-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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